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点1、代理检察... 详细>>
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电话号码:13120267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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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lizhenz@126.com
执业证号:11101201111149815
执业律所: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1208室
案件亮点
孩子刚满两周岁,安嘉律师林晏生帮助年轻宝爸争取到了抚养权!
案情简介
和当下很多年轻人的不幸婚姻类似,祁先生(化名)与韩女士(化名)三年前自由恋爱走到一起,奉子成婚,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宝,起初两人还延续甜蜜氛围,但好景不长,没到一年时间,两人爆发婚姻危机,开始分居,谁也不愿忍受和将就彼此。
祁先生来到安嘉律师事务所,只有一个要求:务必帮他争取到女儿的抚养权。
与此同时,二人矛盾再度升级,韩女士带着女儿离开家,对祁先生避而不见,隐瞒行踪,甚至拒绝沟通。
争议焦点
孩子未满两岁,父亲能否成功争取到抚养权?
案件结果
安嘉律师林晏生接到祁先生的委托之后,迅速与祁先生进行了深入沟通,在掌握了全部案情经过之后,林晏生律师根据对法律法规的深入把握,第一时间给出了应对策略。
虽然孩子年龄尚小,理应多考虑母亲照料。但韩女士的经济条件与原生家庭常年累积下来的生活氛围,不足以支撑起孩子未来的健康生活以及良好教育,不利于孩子成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方生活的。
庭前调解阶段,林晏生律师分别举证了双方的工资收入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各项硬件条件证据与双方个性差异、生活氛围差异等软性条件证据;将法理与情理穿插输出,从情感入手,用收入水平以及抚养条件作为依据,论证祁先生具备更加优越完善的抚养优势,说服韩女士接受调解方案:如果孩子交给祁先生,也会为韩女士减轻抚育压力,祁先生会保证辅助母女之间的日常情感交流,定期探望等,一切以孩子的利益最大化为宗旨。
最终在人民调解员的主持下,在女儿两周岁到来之际,韩女士同意让出了女儿的抚养权。祁先生终于得偿所愿,幸福不已,遂送来锦旗向林晏生律师表达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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