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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珍律师 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点1、代理检察...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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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婚前说他养家,离婚说她败家,律师助力打脸男人

案件亮点

女方被指挥霍200万元夫妻共同财产,安嘉律师李凤影助力女方否认指控,多分财产。

案情介绍

魏女士和蒋先生结婚九年了。

当年,蒋先生追求魏女士的时候,可是花了不少心思的。求婚时候,蒋先生的誓言是:以后你只负责貌美如花,挣钱养家的事不用你来操心,我们俩既然都不想生孩子,那么你就是我的宝宝!

要论婚恋市场的客观条件对比,魏女士的各方面条件都明显优于男方。所以,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蒋先生都对魏女士宠爱有加。

魏女士平时没有多余的爱好,唯独钟爱购买奢侈品衣服、包包、鞋子,对此,丈夫一直都很支持,发了工资就尽可能满足老婆买买买的需求。

但再恩爱的感情终究没有耐得过时间的考验。魏女士也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丈夫不再像从前那般有耐心了。他酗酒的次数越来越多,两个人的争吵也越来越密。就这么消耗了两年时间,魏女士早已心灰意冷了。但没想到蒋先生抢先请来律师,提出离婚,还指责魏女士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共200万元,要求分割100万元财产。

于是,魏女士来到安嘉律所向我们寻求帮助。

争议焦点

超出日常生活的高额享受型消费,能否认定为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结果

安嘉律师李凤影接到委托之后,先是安抚住了魏女士焦虑的情绪,再跟魏女士进行了更加深入的沟通。接着在最短的时间内为魏女士制定出了诉讼策略,并由此展开一系列的证据收集工作。在律师的协助下,魏女士决定先行起诉对方。

庭审中,李凤影律师向法庭举证说明:女方的高消费行为均在男方知情且支持的情况下进行;女方的高消费习惯从二人相识之初一直延续至今,并非离婚前为转移财产临时进行的恶意挥霍行为,所以否认成立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由于双方名下现有主要财产仅为养老保险个人部分,我方主张根据照顾女方原则请求多分得差额部分。

最终法官结合案件具体情况,采纳了李凤影律师的代理意见,不予认定蒋先生关于“魏女士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主张,并酌情确定男方给付女方25千元,其它财产部分归各自所有。

安嘉律师事务所又一次帮助当事人成功守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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