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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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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遗产继承权,但是继承人出现一些情形时,会丧失继承权。那么,法院有权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吗?继承纠纷举证要注意什么?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一起从下文中寻找答案。
一、法院有权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吗
就继承权纠纷向人民法起诉的,法定继承人有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继承纠纷举证要注意什么
(一)举证期限
法院在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要求当事人须于收到法院举证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举证;在适用简易程序时,要求当事人须于收到法院举证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之内完成举证。
(二)证人出庭作证
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想人民法院书面申请。
(三)申请延期举证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四)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应依法在举证期限届满七日前提出。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五)申请证据保全
在证据有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此申请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书面提出。
以上是关于法院有权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吗的详细解答。综上所述,根据民法典规定,就继承权纠纷向人民法起诉的,法定继承人有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的,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律师会为您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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