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点1、代理检察... 详细>>
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电话号码:13120267676
手机号码:13120267676
邮箱地址:lizhenz@126.com
执业证号:11101201111149815
执业律所: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1208室
在我国婚姻法中,关于婚后财产公证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婚后财产公证不仅保障了夫妻间的利益,同时婚后财产公证也保障了婚姻生活的和谐。那么,在我国婚后财产公证有用吗?相关知识问答。下面本律师为您整理了以下资料,以供大家参考。
一、婚后财产公证有用吗?
我国《婚姻法》中第19条规定:就对婚后财产公证有效吗做出了详细解答,夫妻财产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以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二、相关知识问答
(一)什么是婚后财产?
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一方父母为自己子女买的房子,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后财产公证,离婚后有效吗?
随着新婚姻法的实施,以前的婚前个人财产经过一段时间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条款被取消。因此,婚后财产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的一般原则是:平均分配。但是由于生活的复杂性,生活中的夫妻双方很难达到条件相等的情况,总会发生一方较弱、一方出轨、一方家暴等等情况。因此,在分割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时,按照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方便生活等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以,婚后财产分割并非像法律规定的那么简单,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三)婚后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1、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当公证员面签字。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办证完毕后,当事人可于规定期限日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前卫,婚后做财产公证的意识也在逐渐加强,从而保障在婚姻关系中自身的利益不受到侵害。以上就是关于我国婚后财产公证有用吗,相关知识问答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如需了解更多,欢迎来电咨询本律师。联系方式:张丽珍律师 132-6198-9289。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