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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珍律师 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点1、代理检察...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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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

离婚儿女的抚养权怎么判定

婚姻中夫妻要离婚,在离婚的时候双方比较大的纠纷往往是在孩子抚养权上面。在这时候夫妻对于孩子抚养权问题无法协商了解,于是就会去通过诉讼来解决,而法律诉讼时会做相应的判决。本律师为你总结了相关内容如下。

离婚儿女的抚养权判定

一、子女不足两周岁

离婚时子女不足两周岁的,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二、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离婚时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都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1. (1)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

  2. (2)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

  3. (3)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

  4. (4)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三、子女在十周岁以上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如上就是离婚的时候对于儿女的抚养权判定,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上面都是会严苛按照法律的相关标准来定,并没有特殊对待。对于离婚儿女抚养权判定上双方有比较大争议,可以来电咨询我,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服务,联系方式:张丽珍律师  13261989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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