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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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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我国的失独家庭早已经超百万,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收养孩子的行为是非常多的,而收养孩子的要办理相应的手续,经过合法手续收养孩子的,收养关系才受法律保护的,我国收养法对收养行为作出了规定,那么失独家庭想要收养需要办理哪些收养手续呢?下面由本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失独家庭想要收养需要办理哪些收养手续
失独家庭办理收养手续有: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 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如下:
1、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
2、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证明。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二条 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第三条 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三、收养人要具备的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但收养成年人除外。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6、有正当的收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如果是为了玩弄女性或长期姘居而收养异性子女,就不能允许。
7、收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收养。
8、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以上知识就是本律师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失独家庭办理收养手续有“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致电进行法律咨询,我会竭诚为您服务,用法律的手段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联系方式:张丽珍律师 132-6198-9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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