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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

离婚后如何追索子女抚养费,相关知识问答

一、离婚后如何追索子女抚养费

  1. (1)协议离婚,协议中载明不用付费。若夫妻双方是协议离婚,协议中载明不用付费的,抚养孩子的一方无权要求,当生活条件发生变化,自己不能负担孩子的教育生活医疗费用时,可以再跟另一方商议解决,也可以以孩子代理人的身份直接向对方户口所在区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给付孩子的生活教育抚养费,等待法院调解或判决。

  2. (2)协议离婚中载明付费。协议离婚中载明付费的,若对方不支付,可以以协议为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按协议支付对方拒不执行已经生效的调解书或判决书,依旧不支付孩子抚养费用的,提供对方财产(动产及不动产)可以到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用较其他经济纠纷更容易被受理强制,法院会根据情况会对进行财产查封,严重的可进行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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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知识问答

(一)离婚后子女如何追回拖欠抚养费?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若是索要抚养费的,是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二)抚养费具体数额怎么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法院根据哪些标准确定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综上所述即是本律师对“离婚后如何追索子女抚养费,相关知识问答”进行的解析及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是需求,请直接致电咨询本律师,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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