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点1、代理检察... 详细>>
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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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即夫妻关系终结,男女双方不再享有夫妻间的权利,不再履行夫妻间的义务。但在离婚前还应该考虑两人之间的感情是真的已经破裂还是在赌气,婚姻矛盾在协商调解下的情况等问题。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离婚前需要做哪些准备
一、离婚前的准备
当爱情已经枯竭,感情已不复存在,离婚就成为夫妻间最后的选择。不论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准备工作都相当重要。离婚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相关证据的收集;
2、家庭财产的保护;
3、对子女生活和学习的安排。
二、选择离婚途径
目前,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途径:
1、达成协议并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2、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
我国法律不承认分居多年就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说法。婚姻关系的终止只有三种可能:
1、协议离婚;
2、诉讼离婚;
3、配偶一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在我国传统意识浓厚,通常情况下一般人不愿将夫妻争议诉诸法院。因此,协议离婚,无疑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最佳选择。特别是新的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后,离婚不再需要当事人单位开具介绍信,个人隐私受到了保护,协议离婚更加方便快捷。
对于一方在国外,无法回国办理国内协议离婚手续时,向法院诉讼解决则是唯一途径。
以何种方式离婚,当事人需要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做出选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既然当初选择了他(她),请不要轻易离婚,应当互相包容、理解、关照;即使感情不再,不得不离婚时,也请不要伤害对方,并尽可能造就和谐的后婚姻关系吧,婚姻不是儿戏,如果您需要其它法律服务可以联系我们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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