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点1、代理检察... 详细>>
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电话号码:13120267676
手机号码:13120267676
邮箱地址:lizhenz@126.com
执业证号:11101201111149815
执业律所: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1208室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在开庭前和诉讼中都会组织当事人双方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离婚案件调解的过程是怎样的?调解协议达成后一方反悔怎么办?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为大家一一介绍。
一、离婚案件调解的过程是怎样的
庭前调解。
庭前调解是指在立案成功后,正式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一般会召集对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调解,。庭前调解是对《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离婚调解原则的贯彻实施,法院希望在开庭审理前,能够通过法官耐心的说服工作来化解双方的矛盾,和好或友好分手。大部分的法院对于庭前调解一般会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如果一方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调解,那么法官会省去这道环节,直接进入开庭审理程序。
诉中调解。
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如果没有法定离婚的理由,法院会着重于进行调解和好的工作。在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有可能一上来就给原告做工作,动员撤诉,再给对方一次机会。如果对方同意离婚,那么法官就不会对感情部分继续深究,而会直接进入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实质性问题。
离婚案件中的法官会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进行调解的安排。大部分的法官会选择在原告诉请、被告答辩、证据交换质证完成后,方能进行调解工作。这样做的好处在于,这个时候不仅法官对于案件的情况有了大致的了解,孰是孰非心里已有了基本掌握,而且当事人通过质证的较量也对自己的实力有了一个正确估计,可能对之前不肯放弃的条件做出适当让步,在法官的适当引导下,比较容易达成调解。
二、调解协议达成后,一方反悔怎么办
这要分两种不同情况加以讨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如果在调解书送达前,对方反悔的,你们之间的调解协议就不生效,法院会及时作出判决。
如果你们双方都已签收了调解书,对方又反悔的,且你们之间的调解书是具有执行内容的,你可以在调解书生效之后,向法院申请执行。而对方只能通过提出再审申请,要求法院改变你们之间的调解协议。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案件调解的过程是怎样的的内容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看了上文内容,我们了解了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当事人进行调解的详细过程,能用调解解决的咱就不要等判决啦。调解协议达成后在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调解协议无效,若在调解协议送达后反悔,则只能提出再审了。如果大家对此还有疑问,可以在线或者来电咨询律师。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