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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珍律师 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点1、代理检察...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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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丈夫对孩子不闻不问可以起诉离婚吗

男女结为夫妻之后,需要双方共同经营才能筑造幸福美满的家庭。同样,抚养孩子也必须双方共同完成,才能让孩子在充满爱的环境下健康成长。如果生活中家务事、抚养和教育孩子只由一方完成,而另一方不管不顾,必定影响夫妻感情。那么丈夫对孩子不闻不部可以起诉离婚吗?关于这个问题,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为大家一一介绍

  一、丈夫对孩子不闻不问可以起诉离婚吗

  可以起诉离婚,不过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话,法院可能不会准予离婚,因为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无法行使抚养权不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要去哪里起诉

  ()一般离婚诉讼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军婚诉讼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涉外离婚诉讼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关于丈夫对孩子不闻不问可以起诉离婚吗的内容介绍,同时还介绍了与此相关的一些法律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妻子人因丈夫对孩子不管不顾而气愤,因而起诉离婚需要有证据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才会判决离婚,而配偶不管孩子不是法定的判决离婚的理由,当事人想要离婚的话需要收集其它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果大家对此还有疑问,可以在线或者来电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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