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点1、代理检察... 详细>>
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电话号码:13120267676
手机号码:13120267676
邮箱地址:lizhenz@126.com
执业证号:11101201111149815
执业律所: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1208室
夫妻感情不好了,双方均认为没有继续共同生活下去的必要了,对离婚达成共识,且对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财产分割也协商一致,那就可以进行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的必经手续,可是大家是否知道离婚协议书从何时生效,有效期有多长呢?下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为大家回答这个问题。
一、离婚协议书从何时生效,有效期有多长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协议书自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离婚协议书生效后长期有效的。
二、什么是离婚协议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民法典》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相比具备如下特点:
1、程序简易、便捷;
2、离婚协议易于当事人自觉遵守和履行;
3、避免了讼累,缓解了婚姻当事人的仇视和敌对。
三、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基本可以得出:离婚协议是办理协议离婚的必要的书面材料,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确认并予以离婚后,便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如果没有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同样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离婚而达成离婚协议或财产分割协议后,一方反悔而不同意办理离婚登记,另一方起诉请求离婚并请求按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财产分割协议处理问题的,人民法院原则上应予支持。
通过上文的详细介绍,我们了解到离婚协议书在双方签名之后并没有生效的,而是要在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拿到离婚证的那一刻起生效,有效期的话就是长久有效的。离婚协议书在生效之前可以撤销或更改,但在生效之后就不能撤销,也不能更改了。如果大家对此还有疑问,可以在线或者来电咨询律师。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