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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珍律师 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点1、代理检察...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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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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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离婚15年后,律师助力分得370万拆迁款

案件亮点

女方在离婚十五年后,发现潜在夫妻共同财产被征迁;在离婚协议中曾写明:"家庭财产已处理完毕再无争议"的情况下,安嘉律师郎丰亮帮助女方再度分得370万拆迁款。

案情简介

北京的金女士和陈先生于十五年前离婚,那时候孩子刚刚成年,当时签订了离婚协议,分别对孩子的生活费用、共同房屋进行了明确分配,陈先生表示愿意放弃所有的家庭财产(包括积蓄、家电、家电等一切)。而没有对陈先生父母去世后所遗留下来的老房份额进行分割,原因在于陈先生当时没有与他的两位姐姐完成继承分割,姐弟之间打算等待老房被征迁那天再分割房产。

直到2020年,老房迎来拆迁,陈先生分得了740万的拆迁款;可两年以后,金女士通过孩子才得知拆迁的消息,于是找到陈先生询问此事,但陈先生为了不被分走财产,一直拒绝沟通,还找了一堆说辞想要劝退金女士。

金女士找来安嘉律所,想要我们帮助她争取权益。

争议焦点

1、离婚时未明确约定的财产,离婚十五年后,能否再度分割,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

2、离婚协议中"家庭财产已处理完毕无争议"条款如何认定?

3、被拆迁房屋能否构成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结果

接受委托后,安嘉律师郎丰亮律师与当事人进行了更进一步的深入沟通,了解到金女士对前夫的财产状况知之甚少,这就给取证增加了很大难度。但凭借着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扎实的法律功底,郎丰亮律师迅速展开全面调查,经过多方努力,终于找到了相关拆迁安置档案,确定了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掌握了财产数值之后,郎丰亮律师又对案情进行了深入挖掘与研判,在与对方代理律师的沟通中,郎律师始终保持理性专业的态度,努力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与此同时,郎律师也做好了万全的诉讼准备。

在庭审中,郎丰亮律师分别举证说明该房屋为陈先生父母的遗产,应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并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年离婚协议中"家庭财产已处理完毕无争议"条款不包括当时尚未完成分割的遗产;因此,应将拆迁款作为尚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郎律师主张应按公平原则,建议法院判决平均分割拆迁补偿款。如对方仍执意主张"家庭财产已处理完毕,双方再无争议”,不予分割拆迁款的情况下,我方也同意认可“协议再无争议”的效力,并主张对方履行协议中“愿意放弃所有的家庭财产(包括积蓄、家电、家电等一切)”条款,由此放弃全部拆迁款,将740万元全部转账支付给我方当事人账户。

而关于对方代理律师提出的“诉讼时效已过”抗辩,郎律师举证说明:金女士是在拆迁补偿款实际发放的两年后才知悉此事,并于一个月之后便启动诉讼程序,因此,无论是从物权分割角度还是债权请求权角度来论证,均不存在“诉讼时效已过”事由!

最终,通过我方大量支持性证据支撑与郎律师条清缕析的说理论证,有力地驳斥了对方的所有抗辩,促使法院采纳了我方的代理意见,判决陈先生支付金女士拆迁补偿款三百七十万元。

本案的成功代理,再次彰显了安嘉律所在处理疑难复杂案件中的卓越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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